一、采购条件
为进一步规范平顶山市第十二中学的采购活动,现对平顶山市第十二中学校园网络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有实力的代理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第十二中学校园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入选单位须在服务期限内为平顶山市第十二中学校园网络设备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
3、项目地点:平顶山市第十二中学;
4、服务标准: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采购人要求,保证投入的服务人员能及时、优质做好采购代理的服务工作,配套服务人员能随叫随到;
5、服务期限:自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采购工作为止;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采购代理机构目录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被列入上述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注: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2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与凌云路交汇处
3、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时需提供本项目资格要求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有效资料并加盖公章进行确认。
五、递交申请资料
1、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第十二中学(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与凌云路交汇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比选公告期限
本次比选在《平顶山市第十二中学》校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平顶山市第十二中学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与凌云路交汇处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5-7663289
2025年4月17日